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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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共同财产成立的公司,其股权及婚内经营收益(分红、未分配利润、股权增值) 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2026-01-19 18:09:31 回复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并且协议处理一般来说是高效的解决办法;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律师解析 夫妻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 (二)夫妻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律师解析 离婚财产分割方式如下: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并且协议处理一般来说是高效的解决办法;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律师解析 建议联系律师事务所。 如果双方有财产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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