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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员工终止合同手续怎么办理

赵** 安徽-池州 工伤纠纷咨询 2026.01.16 07:05:21 371人阅读

工伤员工终止合同手续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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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工伤员工终止合同手续要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处理。对于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员工,若本人提出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1.用人单位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终止事宜,并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2.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配合员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支付单位应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员工工伤未达伤残等级,合同到期正常办理终止手续,同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严格按流程操作,保障工伤员工合法权益。

2026-01-16 10: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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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对于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员工,本人提出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体现了对工伤员工权益的保障,合理分担了用人单位和社保基金的责任。
(2)用人单位在办理手续时,提前书面通知、出具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等,都是法定的义务,确保员工的后续权益不受影响。
(3)配合员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用人单位在工伤员工终止合同后的必要责任。
(4)未达伤残等级的工伤员工,合同到期正常终止,但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这保障了员工在合同终止时的合法经济权益。

提醒:
办理工伤员工终止合同手续,不同伤残情况处理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16 10:36: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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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五至十级伤残员工,若本人提出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用人单位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终止事宜,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三)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配合员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支付单位应承担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对于未达伤残等级的员工,合同到期正常办理终止手续,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6-01-16 09:43: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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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工伤员工终止合同,要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处理。五至十级伤残员工提出终止合同,单位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办理时,单位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合同到期,出具证明,15天内办档案和社保转移,配合员工领补助金,支付单位承担部分。
3.未达伤残等级,合同到期正常办终止,按规定付经济补偿。

2026-01-16 08:5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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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办理工伤员工终止合同手续,要依据工伤鉴定情况处理。五至十级伤残员工本人提出终止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未达伤残等级则正常办理终止手续并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已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且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员工,本人提出终止合同,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需分别支付相应补助金。办理手续时,用人单位要提前书面通知员工合同到期终止事宜,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同时配合员工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员工工伤未达伤残等级,合同到期正常办理终止手续,也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在工伤员工合同终止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16 08:09:44 回复

你好,根据我国的相关的法律规定,问题终止买卖合同手续是什么解答如下解除合同,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二)具备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对方当事人同意,只需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备上述条件,一方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必然引起合同的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为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根据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所谓通知到达,因通知形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口头通知的,口头告知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时即为到达;书面通知的,通知送达对方当事人或其指定的人签收即为到达。对方当事人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后,认为不符合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能否解除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未办理有关手续,合同不能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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