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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欺诈赔偿标准最新是什么

杨* 吉林-长春 劳动合同咨询 2026.01.05 11:11:42 467人阅读

劳动合同欺诈赔偿标准最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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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报酬支付方面,当劳动合同因欺诈无效或部分无效时,只要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需支付报酬,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标准确定。这保障了劳动者付出劳动应得的回报。
(2)损害赔偿上,欺诈方造成对方损害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实际损失。这使得受损方的损失能得到弥补。
(3)经济补偿方面,若用人单位欺诈致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签约,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获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不同工作时长对应不同补偿标准。而劳动者欺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同样要担责。
提醒:
在处理劳动合同欺诈赔偿问题时,要准确界定欺诈情形和实际损害,不同案情结果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1-05 14:5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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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遇到劳动合同欺诈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况,劳动者已付出劳动,可要求用人单位按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报酬支付劳动报酬。
(二)若一方因欺诈造成对方损害,受损害方可以要求欺诈方赔偿实际损失。
(三)用人单位欺诈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签合同,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按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是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四)劳动者欺诈致使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6-01-05 14:42: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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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合同欺诈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时,赔偿包括劳动报酬支付、损害赔偿、经济补偿等,双方欺诈致对方损失都需担责,最终赔偿依具体情形和实际损害确定。
法律解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当劳动合同存在欺诈情况致使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有明确的赔偿规则。若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要按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标准支付劳动报酬。若欺诈方造成对方损害,需赔偿实际损失。若用人单位欺诈使劳动者违背意愿签约,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获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等。同样,劳动者欺诈致用人单位损失,也需担责。这些规定是为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的劳动环境。在实际中,赔偿标准会因具体欺诈情形和实际损害不同而有差异。如果遇到劳动合同欺诈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05 14:23: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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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欺诈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时,赔偿标准包括劳动报酬支付、损害赔偿和经济补偿。若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用人单位要支付劳动报酬,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标准;欺诈方造成对方损害的,承担实际损失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欺诈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劳动者解除合同可主张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劳动者欺诈致用人单位损失也需担责。
2.解决措施和建议: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欺诈行为。
-发生纠纷时,双方应积极收集证据,证明欺诈情形和实际损害。
-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依据具体情况确定最终赔偿金额。

2026-01-05 13:27: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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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报酬支付:要是劳动合同因欺诈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者只要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得给劳动报酬。给多少呢,就按照单位里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报酬来定。
2.损害赔偿:要是欺诈的一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就得承担赔偿责任,把对方实际的损失补上。
3.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用欺诈手段让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还能要求经济补偿。补偿是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工作不到六个月的,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劳动者责任:要是劳动者欺诈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劳动者也得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确定最终赔偿金额的时候,得结合具体的欺诈情况和实际的损害情况来定。

2026-01-05 12:20:11 回复

最新医疗欺诈的赔偿标准为: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3、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4、交通费;5、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6、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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