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朋友在山东省上班,响应国家政策生育二胎,请问一下山东省二胎生育津贴158天规定
关于山东二胎158天生育津贴在聊城市东昌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服务窗口上,记者看到张贴的一则说明中表示,2016年1月22日,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取消了晚婚晚育的有关规定。虽然新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一胎、二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再增加60天,即158天,但生育保险并没有出台相关新政策。
2018-04-09 06:00: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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