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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休息日算工资吗

陈* 江苏-淮安 工资福利咨询 2026.01.01 07:57:58 327人阅读

试用期辞职休息日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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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试用期辞职时休息日通常不计工资,但正常出勤的工作日需按约定支付工资。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对价。休息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一般不支付工资。试用期内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试用期包含休息日,只要休息日前后劳动者正常出勤,用人单位需支付出勤日工资,计算方式为试用期月工资除以21.75天得到日工资,再乘以实际出勤天数。例如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日工资约137.93元,若当月正常出勤15天,工资约2068.95元。此外,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若存在克扣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护权益。若对试用期工资计算或权益维护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具体情况。

2026-01-01 14:12: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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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时,休息日通常不计入工资范畴。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获的报酬,休息日劳动者未实际提供劳动,一般不产生对应的工资收入。

1.试用期内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试用期包含休息日,且休息日前后劳动者正常出勤,用人单位需支付实际出勤天数的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正常出勤部分的报酬。

2.正常出勤工资的计算需遵循规范,日工资可按照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例如试用期月工资3000元,日工资约为137.93元,若当月正常出勤15天,工资应为2068.95元。

3.用人单位在结算试用期工资时,需清晰区分正常出勤日与休息日,仅对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天数支付报酬,同时需确保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6-01-01 12:3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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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试用期内休息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该日工资,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报酬,休息日无劳动则无对应的工资报酬。

(2)试用期内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正常出勤指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的日期。

(3)日工资计算可采用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具体为试用期月工资除以21.75得到日工资标准,再乘以正常出勤天数即为应发工资总额。

(4)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试用期内正常出勤的工资,即使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也需足额支付已正常提供劳动的工资部分。

提醒:
试用期辞职时,劳动者需核对自身正常出勤天数及工资计算是否准确,若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正常出勤工资,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2026-01-01 11:59: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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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辞职时,休息日通常不计入工资。因为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报酬,休息日未提供劳动,一般不产生工资。

(二)试用期内正常出勤的日子,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计算工资时,按实际出勤天数核算,日工资可通过试用期月工资除以21.75天得出。

(三)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试用期内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若存在克扣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026-01-01 10:04: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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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时,休息日通常不计入工资范畴。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休息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因此一般不产生工资。

试用期内正常工作期间,用人单位需按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报酬。日工资可按每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确保支付金额准确。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试用期内正常出勤的工资。即便辞职当月包含休息日,只要有正常工作记录,就应按实际出勤天数结算工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6-01-01 08:04:12 回复

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是指3个自然日,只要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了,辞职到期以后,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三、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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