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西藏法律咨询 > 山南法律咨询 > 山南劳动合同法律咨询 > 三年合同期满不续签要写辞职的吗

三年合同期满不续签要写辞职的吗

黎* 西藏-山南 劳动合同咨询 2025.12.30 08:19:41 459人阅读

三年合同期满不续签要写辞职的吗

其他人都在看:
山南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山南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结论:三年合同期满不续签无需写辞职报告,经济补偿根据续订条件及双方意愿确定。
法律解析:
辞职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的行为,而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自然终止,二者法律性质不同,因此劳动者无需提交辞职报告。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导致劳动者不同意,或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遇到合同期满不续签的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得到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处理方案。

2025-12-30 13:54:08 回复
咨询我

三年劳动合同期满后决定不续签,劳动者无需提交辞职报告。辞职通常指劳动者在合同有效期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而合同期满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自然终止,二者法律性质不同。

1.区分两种行为的性质差异。辞职是劳动者主动发起的解除劳动关系行为,而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劳动关系因期限届满自然终结,因此无需提交辞职报告,只需按用人单位规定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即可。

2.明确经济补偿的支付情形。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订,或用人单位主动拒绝续签,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规范离职手续办理流程。合同期满不续签时,劳动者应配合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交接、资料移交等离职手续,无需额外提交辞职报告,确保劳动关系合法有序终止。

2025-12-30 12:56:15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无需提交辞职报告。辞职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而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劳动合同因约定期限届满而自然终止,二者法律性质不同,因此劳动者无需提交辞职报告。

(2)劳动合同期满时经济补偿的支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出续订,劳动者明确表示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原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直接拒绝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3)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的,劳动者只需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即可,无需履行辞职相关的申请或报告程序。

提醒: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主动与用人单位确认续订意向,若涉及经济补偿争议,需保留与用人单位关于续订条件的沟通记录,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30 11:02:05 回复
咨询我

(一)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无需提交辞职报告。辞职是劳动者在合同有效期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而合同期满不续签属于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自然终止,二者法律性质不同。

(二)经济补偿的支付需区分不同情形。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出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原约定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订,或用人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1.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2.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025-12-30 10:29:42 回复
咨询我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决定不续签,无需提交辞职报告。辞职一般是劳动者在合同有效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关系,而合同到期不续签属于劳动关系因约定期限结束自然终止,两者性质不同。

关于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维持或提升原合同约定的待遇提出续订,劳动者拒绝的,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无需支付补偿;若用人单位降低待遇导致劳动者不续订,或单位主动不提出续订,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因此,合同期满决定不续签时,劳动者按单位规定办理离职交接等手续即可,无需提交辞职报告。

2025-12-30 08:35:05 回复

【法律意见】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