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双倍工资赔偿适用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计算需遵循法定基数和期间规则。
法律解析:
双倍工资赔偿的计算包含两个关键要点。一是计算基数,通常按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基数按该三倍数额计算。二是计算期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为止;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为满一个月次日至满一年前一日,之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比如员工入职后第三个月1日签订合同,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第二个月1日至第二个月最后一日。如果您遇到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双倍工资赔偿的条件或计算存在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自身权益并采取合适措施维护合法利益。
双倍工资赔偿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计算时需结合计算基数和计算期间两个关键要素。
计算基数通常按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基数则按该三倍数额确定。
计算期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为止。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计算期间为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之后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分析:
(1)双倍工资赔偿主要适用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
(2)计算基数通常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计算基数按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确定。
(3)计算期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为止;若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计算期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之后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再支付双倍工资。
提醒:
双倍工资赔偿的主张受仲裁时效限制,劳动者应及时行使权利;不同案情下赔偿的具体计算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适用情形为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工满一年仍未订立,此后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双倍工资。
(二)计算基数按劳动者应得工资确定,包含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基数按该三倍数额计算。
(三)计算期间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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