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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土地权益的核心,在于判断其是否仍属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有承包地;若已在新地获得承包地,原村可依法收回原承包地。
户口未迁出原村的外嫁女,依然享有原集体土地权益,比如征地补偿款分配权等。
权益受侵害时,可先与村集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乡镇政府调解;也可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成员资格及对应土地权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7 08:51: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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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外嫁女土地权益的核心是其是否具有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户口未迁出且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原集体不得收回承包地并应保障其土地权益,权益受侵害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维权。
法律解析:
外嫁女土地权益的判断关键在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若外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若已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原村集体可依法收回原承包地。若外嫁女户口未迁出,仍应享有本集体的土地权益,包括征地补偿款分配权等。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按以下步骤维权:首先与村集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乡镇政府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自身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相应土地权益。如果在外嫁女土地权益方面存在疑问或遇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针对性的帮助以维护合法权益。
2025-12-27 06:5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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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的土地权益问题,核心在于其是否仍具备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这一认定直接决定了其原承包地的保留情况及相关权益的享有。
若外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若已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原村集体可依法收回其原承包地。
若外嫁女户口未迁出原村集体,即便已经外嫁,仍应享有原集体的土地相关权益,包括征地补偿款分配权等核心权益。
当外嫁女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与村集体进行协商,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协商不成的,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申请调解;若调解仍无法解决问题,可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自身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维护相应的土地权益。
2025-12-27 05:05: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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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判断外嫁女是否享有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权益,核心在于其是否具有该组织成员资格。
(2)外嫁女承包地的处理规则为:若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若已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原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收回原承包地。
(3)外嫁女户口未迁出原集体经济组织的,仍应享有该组织的土地权益,包括征地补偿款分配权等。
(4)外嫁女土地权益受侵害时,可通过以下途径救济:先与村集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相应土地权益。
提醒:
外嫁女在维护自身土地权益时,应及时保留户口未迁出证明、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证明等相关证据;若权益争议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针对性解决方案。
2025-12-27 04:03: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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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判断外嫁女承包地是否被收回的标准为是否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若外嫁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若已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原村集体可依法收回原承包地。
(二)外嫁女户口未迁出原村集体的,应享有本集体土地权益,包括征地补偿款分配权等。
(三)权益受侵害时的解决方式。先与村集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收集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自身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相应土地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该条款内容为: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025-12-27 03:27:1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