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工人摔伤的责任认定需结合具体用工关系确定,不同用工情形下责任承担主体及方式存在差异。
1.劳动关系情形
工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时,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摔伤,通常认定为工伤,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直接支付相关费用。
2.劳务关系情形
若属于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伤的,需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劳务一方若存在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提供劳务一方若有未按操作规范作业等过错,会减轻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
3.承揽关系情形
若是承揽关系,定作人仅在对定作、指示或选任存在过错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定作人无上述过错,则一般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1)若工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摔伤,一般认定为工伤,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需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若为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伤,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提供劳务一方未按操作规范作业的,会减轻接受劳务一方的责任。
(3)若为承揽关系,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定作人无过错的,一般不承担责任。
提醒:
工人摔伤后需先明确用工关系类型,不同关系下责任认定差异较大,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确认责任归属,避免权益受损。
干活工人摔伤责任认定需区分不同用工情形,具体如下:
(一)若工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摔伤,一般认定为工伤,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二)若为个人之间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摔伤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提供劳务一方未按操作规范行事的,会减轻接受劳务一方责任。
(三)若为承揽关系,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摔伤的,定作人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工人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段、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任务摔伤,通常会被认定为工伤,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需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和标准全额支付。
若属于个人之间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从事劳务活动受伤时,需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接受劳务的一方未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提供劳务的一方未按规范操作导致受伤,会相应减轻接受劳务一方的赔偿责任。
若双方属于承揽关系,只有在定作人对工作内容的确定、操作指示或承揽方的选择存在过错时,才需要承担对应的赔偿责任;若定作人不存在上述过错,则一般无需承担责任。
结论:干活工人摔伤的责任认定需根据不同用工情形确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承揽关系下的责任承担规则不同。
法律解析:首先,若工人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摔伤,一般认定为工伤,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其次,若为个人之间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未提供必要安全保障措施需承担赔偿责任,提供劳务一方未按操作规范行事会减轻接受劳务一方责任。第三,若是承揽关系,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无过错则一般不担责。如果遇到工人摔伤责任认定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判断用工关系类型和责任划分。
专业解答在农村地区,雇主聘请他人劳作时若发生意外受伤,雇主需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包括医疗、护理、交通等费用及辅助器具和伤残赔偿金。若伤害由第三方造成,雇员可向第三方索赔,同时要求雇主赔偿。雇主赔偿后可向第三方追讨损失。请雇主注意遵守法律规定,保障雇员权益。
律师解析 农村雇人干活摔伤要承担赔偿责任。 雇人干活摔伤,雇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雇佣者摔伤的,雇佣者有权请求第三人赔偿,也有权请求雇主赔偿。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律师解析 农村雇人干活摔伤要承担赔偿责任。 雇人干活摔伤,雇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雇佣者摔伤的,雇佣者有权请求第三人赔偿,也有权请求雇主赔偿。雇主赔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7、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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