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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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父母赠与有房贷的房产给子女,需先解决房贷及抵押权问题,可选择提前还清房贷解除抵押后办理赠与过户,或征得银行同意转按揭后办理过户。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期间的房产产权受银行抵押权限制,赠与此类房产需先处理抵押权问题。常见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提前还清房贷解除抵押,具体流程为还清剩余贷款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押手续,再按赠与流程操作,包括签订赠与合同、根据当地要求办理公证、缴纳赠与税及契税等相关税费,最后完成过户。二是征得银行同意转按揭,将剩余贷款转移至子女名下,再办理赠与过户,但并非所有银行支持转按揭业务,需提前向贷款银行咨询确认。若银行不同意转按揭,赠与行为会因抵押权限制无法顺利完成。此外,赠与过程中需注意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若对具体操作流程、税费标准或银行政策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机构咨询以获取准确指导。
父母赠与尚有房贷的房产给子女时,需先解决房屋上的银行抵押权问题,因为未还清房贷的房屋产权受银行抵押权限制,无法直接办理赠与过户,通常可通过两种主要方式处理。
1.提前还清房贷并解除抵押后办理赠与过户。
先筹集资金结清剩余房贷,随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待房屋完全解除抵押后,按赠与流程办理过户。具体包括与子女签订赠与合同,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决定是否办理公证,最后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完成过户登记。
2.征得银行同意后办理转按揭再过户。
向贷款银行申请将剩余房贷转移到子女名下,若银行同意转按揭,需签订新的贷款协议,将贷款债务转移给子女,之后再办理赠与过户手续。需注意的是,并非所有银行都支持转按揭业务,需提前咨询贷款银行确认可行性,若银行不同意,该方式无法实施。
3.赠与过程中需关注税费缴纳。
办理赠与过户时,需按规定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不动产登记机构,确保税费缴纳完毕后再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1)房屋产权受抵押权限制:有房贷的房产存在银行抵押权,未还清贷款时,房屋产权转移需经抵押权人同意,否则无法直接办理赠与过户手续。
(2)提前还清房贷的处理流程:父母可选择提前还清剩余贷款,解除银行抵押。还清后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押手续,之后按赠与流程操作,包括签订赠与合同、根据当地要求办理公证(若有)、缴纳契税和赠与税等相关税费,最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赠与过户登记。
(3)转按揭的操作注意事项:若父母无法一次性还清贷款,可尝试向贷款银行申请转按揭,将剩余贷款转移至子女名下。但需注意,并非所有银行都支持转按揭业务,需提前咨询确认;若银行不同意,则无法通过此方式完成赠与。
(4)赠与税费问题:赠与过程中需缴纳契税、赠与税等税费,具体标准需依据当地税务部门规定执行,父母和子女需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应资金。
提醒:
办理赠与前需先与贷款银行沟通确认是否支持转按揭,同时咨询不动产登记机构及税务部门关于过户流程和税费的具体要求,避免因流程不清晰或税费准备不足导致赠与受阻。
(一)提前还清房贷解除抵押后办理赠与过户。父母需先结清剩余房贷,携带贷款结清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押手续。解押完成后,父母与子女签订赠与合同,按当地规定办理公证(部分地区可能无需公证),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赠与合同、双方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等材料,缴纳相关税费后完成过户。
(二)征得银行同意后办理转按揭再过户。父母需先咨询贷款银行是否支持转按揭业务,若银行同意,将剩余贷款转移至子女名下,子女需满足银行贷款条件。转按揭手续完成后,按赠与流程办理房屋过户。若银行不同意转按揭,则无法通过此方式办理赠与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该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专业解答针对结婚后父母所赠予给子女的房产分配问题,法律规定配偶并无享有权。只需赠予房产行为发生以后,父母明确表达出这栋房屋仅属于子女个人所有,就可以让此房产成为子女独有的个人财产,当婚姻关系破裂需要离婚时,此房产理应由儿子单独拥有,妻子并无资格主张对此房产予以分割。
专业解答由父母为子女婚姻而购置的房产如发生离婚事宜,并不视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房屋在赠与之时是否被明确指定为只归属某一位子女。根据法律规定,在父母赠与财产之际,明确指定其仅属某一方所有的财产应列入夫妻个人财产范畴。在离婚诉讼中,该部分房产依法不受分割之影响,且仍旧归赠与者个人所有。
专业解答若您父母已将其房产明确赠予您或直接登记在您的名下,则此房产即为您的个人私产。在面临离婚时,对方无法以此房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还需注意的是,假设这处房产实属您与您配偶婚后共同购买或是继承所得,则当面临离婚之时,该房产将可能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须依据相关法律程序予以分割。在离婚前若已将父母赠予之房屋出售或转让他人,所获得之金钱亦将属于您的个人私产,不因离婚行为而归于共同财产范畴。
专业解答父母赠与子女房产的相关费用问题身为需求,父母的房产在传承至其子女收下时,需支付相关的金钱份额。综合而言,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契税,当子女directly接收父母的房屋之时,必须依照房屋市价的3%来缴纳契税。假设生活中的实例是父母的房屋被税务部门判定出了价值为100万,那么,他们将需要支付100万元乘以3%即3万元的契税款项。其次是公证费用。
专业解答婚姻期间父母赠送的房屋,如有离婚协议,按协议分割;无协议则默认为共同共有,法院会根据子女、女性权益及无过失方考虑进行公正裁决。若赠与明确指定一方,该房产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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