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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应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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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1716人看过
导读:婚姻期间父母赠送的房屋,如有离婚协议,按协议分割;无协议则默认为共同共有,法院会根据子女、女性权益及无过失方考虑进行公正裁决。若赠与明确指定一方,该房产为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离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应如何分割

一、离婚后,父母赠与的房产应如何分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是由父母所赠送的房屋,具有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应依照协议中对于财产分配的约定而进行分割处理;

若并无此类协议存在,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共有财产,应当依据人民法院对相关财产具体情况的判断,根据照顾子女权益、女性权益以及无过失方利益的原则来作出合理的裁决。

然而,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该房产单独赠与某位配偶,则应视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双方的共有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父母的探视权和探望权是一回事吗

离婚法律程序中,父母的探视权与探望权实则具有相同的内涵及意义,均指作为非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在离异之后仍然享有向未成年子女表达关爱、进行联络、会面交流以及短期共同生活等相关权益。

而直接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亦须积极配合并尊重对方行使这些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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