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付,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计算起点是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的时候。
司法实践中,时效起算点有两种认定方式。一种是逐月计算,从未签合同的次月起,每月的双倍工资分别单独计算仲裁时效;另一种是整体计算,从双方应签订合同的最后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时效。
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需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若超过时效,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劳动者的请求可能无法得到仲裁机构或法院的支持。
结论:
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起算点有逐月起算和整体起算两种情形,需在时效内申请仲裁否则可能无法获得支持。
法律解析: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付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实践中司法认定该时效起算点有两种方式,一是逐月起算法,即从未签订合同的次月开始,每月的双倍工资分别计算仲裁时效;二是整体起算法,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时效。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必须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一旦超过时效,对方提出时效抗辩,劳动者的请求将无法得到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支持。若对时效起算点的认定或仲裁申请流程存在疑问,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付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实践中司法认定该时效起算点有两种方式,劳动者需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否则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时,请求可能不被支持。
1.逐月起算法。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开始,每月的双倍工资分别计算独立的仲裁时效。即每个月的双倍工资对应的仲裁时效从该月结束的次日起算一年,超过一年则该月的双倍工资主张可能无法得到支持。
2.整体起算法。从最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整体计算仲裁时效。若未签劳动合同的状态持续多个月,时效从最后一个月的次日开始计算一年,劳动者可在此期间内就所有未支付的双倍工资一并主张。
3.劳动者的注意事项。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需明确当地司法实践采用的时效起算方式,并在法定仲裁时效内提交仲裁申请。一旦超过时效,即使权利确实受到侵害,也可能因对方提出时效抗辩而无法获得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的支持。
法律分析:
(1)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赔付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劳动争议仲裁中针对此类请求的基本时效规则。
(2)逐月起算法是实践中常见的时效起算认定方式。具体来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每月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其仲裁时效分别从该月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一年。若劳动者未在对应月份的时效期限内主张该月的双倍工资,后续再提出请求可能因时效经过而无法获得支持。
(3)整体起算法是另一种司法认定方式。该方式将所有未支付的双倍工资作为一个整体,仲裁时效从最后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一年。劳动者需在该时效期内申请仲裁,才能主张全部未支付的双倍工资。
提醒:
劳动者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时,需明确当地司法实践采用的时效起算方式,及时在法定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若对时效计算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认具体处理方式。
(一)明确当地仲裁时效计算方式。不同地区可能适用逐月起算或整体起算,劳动者可通过当地裁判案例确认标准,避免时效计算错误。
(二)在时效内申请仲裁。无论哪种计算方式,都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避免超过时效导致请求不被支持。
(三)留存权利被侵害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等,帮助确定时效起算点,减少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主张权利、请求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在终止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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