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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完成后由哪个主体赔偿

李* 浙江-衢州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12.13 04:43:45 471人阅读

工伤鉴定完成后由哪个主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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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伤鉴定完成后,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大部分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承担部分费用;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且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的,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像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就需自行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可先行支付,之后向单位追偿。因第三人原因致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可向第三人追偿。工伤赔偿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13 08:24: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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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鉴定完成后赔偿主体依情况而定。若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多数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像治疗工伤的医疗与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单位承担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部分伤残职工伤残津贴等。
2.若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需按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单位不支付,先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再由单位偿还。
3.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解决措施和建议: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规避风险。职工遇到工伤赔偿问题可咨询劳动保障部门,维护自身权益。

2025-12-13 07:37: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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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时,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涵盖治疗工伤的医疗与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以及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的按月伤残津贴。
(2)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需自行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其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续用人单位偿还。
(3)因第三人原因导致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时,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且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提醒:
职工要留意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若遇工伤赔偿纠纷,因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2-13 07:08: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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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二)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可申请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后续由用人单位偿还。
(三)因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时,可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025-12-13 06:03: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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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鉴定完成后,赔偿主体按情况而定。若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由保险基金出,像医疗费、康复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部分伤残津贴等。

2.若单位未缴工伤保险,费用由单位按标准支付。单位不支付的,先从基金付,后续单位偿还。

3.因第三人致工伤,第三人不付或无法确定的,基金先付,再向第三人追偿。

2025-12-13 05:04:36 回复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具有与其资质要求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本办法所称注册资本包括开办资金);非工程建设类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二)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业绩: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国家对于有关专业的资质不分等级的,应取得该资质证书;非工程建设类单位上一年度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或自行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的成套设备或大型单机设备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1000万美元且近3年中成功实施过3个单项合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四)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常设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相应的境外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五)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最近3年应连续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具有与其资质要求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本办法所称注册资本包括开办资金);非工程建设类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二)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业绩: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国家对于有关专业的资质不分等级的,应取得该资质证书;非工程建设类单位上一年度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或自行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的成套设备或大型单机设备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1000万美元且近3年中成功实施过3个单项合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四)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常设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相应的境外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五)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最近3年应连续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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