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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及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

敬** 上海-金山区 合同效力咨询 2025.11.03 11:19:59 477人阅读

效力待定及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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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和无效合同有不同情形。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两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非纯获利益、与自身状况不适应的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其不发生效力。

无效合同有多种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当事人应及时寻求法定代理人或被代理人的追认。对于无效合同,应避免签订此类合同,若已签订,应通过合法途径确认合同无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1-03 16:4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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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效力待定合同有两种常见情形。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若为纯获利益或与其自身状况相适应则有效,否则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而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其不发生效力。比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贵重物品的合同,就可能是效力待定的。
(2)无效合同存在多种情况。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也都无效。像为逃避债务而虚假转让财产的合同就可能因恶意串通而无效。

提醒:在签订合同时要仔细辨别合同效力情况,遇到效力待定合同要及时处理追认事宜,避免无效合同情形,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2025-11-03 15:0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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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合同,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对于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被代理人有追认权,相对人有催告权和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

(二)对于无效合同,受欺诈、胁迫方若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张合同无效;若发现恶意串通等情形,利益受损方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确认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5-11-03 14:01:4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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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情况如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合同,若纯获利或与自身情况相符则有效,其他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
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签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其不产生效力。

无效合同情形有:
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规强制规定。

2025-11-03 12:49: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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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效力待定合同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被代理人追认才可能有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有两种主要情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若为纯获利益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则有效,其他合同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而无效合同是指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这类合同自始无效。了解这些法律规定能让我们在签订合同时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遇到类似情况,不确定合同效力,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03 11:55:56 回复

一.效力待定合同具体有哪些《合同法》将效力待定合同规定为三类: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2、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二、无效合同补正的情形1、最高人民2004年10月26日公布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建设工程的行为,违反了《建筑法》的强行性规定,依照《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评价为无效民事行为。但最高在作出《解释》时,吸收了理论界关于合同效力补正的理论。因而,对于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承包人,只要在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就可以理解为合同违反《建筑法》禁止性规定的情形已经消失,可以认定有效。2、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对开发商补办手续规定宽展到一审诉讼期间。3、《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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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 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及具体情形是哪些?

    律师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包括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一、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实施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二、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立之合同,民法典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行为可能由于行为完成后发生的某种法律事实而完全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三、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不再属于效力待定。 在合同法中将无权处分纳入效力待定,但随着理论与实践的变化,明确了债法与物权二分法则,不再以物权是否发生转移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实践中一房二卖较为常见,肯定有人是无法取得房屋的物权的,不能取得物权的人,法律保护此人与出卖人的合同权利,享有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无权处分他人财产,即使未取得物权人追认,但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标的物发生交付后受让人就可取得财产所有权,体现在《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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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解析 效力待定合同: 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内,因此其效力能容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 一、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三、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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