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仲裁员回避:若发现仲裁员和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等符合法定回避的情况,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形式提出申请。要是仲裁委员会主任是仲裁员,就由仲裁委员会集体来决定是否回避;若不是主任担任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二)提供有力证据: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此提高自身诉求的可信度。
(三)向法院起诉: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重新审理该劳动争议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若觉得劳动仲裁员偏向公司,可这样做:
首先,申请仲裁员回避。若仲裁员和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况,可书面或口头申请,仲裁委主任决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集体决定。
其次,提供有力证据。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让自己的诉求更可信。
最后,不服仲裁结果,可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去法院起诉,由法院重新审理。
结论:
认为劳动仲裁仲裁员偏向公司,可申请仲裁员回避、提供有力证据,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若仲裁员存在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等法定回避情形,当事人能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申请其回避,仲裁委员会主任会对此进行决定;若主任担任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同时,当事人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有力证据,可增强自身诉求的可信度。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重新审理该劳动争议案件。如果在劳动仲裁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认为劳动仲裁仲裁员偏向公司,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
1.申请仲裁员回避。当仲裁员存在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等法定回避情形,可书面或口头申请。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普通仲裁员是否回避,若主任担任仲裁员,则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2.提供有力证据。主动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来支持自身主张,增强诉求可信度。
3.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重新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法律分析:
(1)申请仲裁员回避是一种有效途径。当仲裁员存在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等法定回避情形时,劳动者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回避申请。若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回避申请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若为其他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2)提供有力证据也很关键。劳动者应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支持自身主张的证据,以此增强自身诉求的可信度,让仲裁结果更公正。
(3)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劳动者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重新审理该劳动争议案件,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申请仲裁员回避需有合理法定情形,提供证据要保证真实有效。不同劳动争议案情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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