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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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预售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只有满足这些条件,开发商才能进行预售,这是保障市场秩序和购房者权益的重要措施。条件包括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证书、持有建设和施工许可证、投入资金达总投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办理预售登记取得许可证明。
2.对于开发商,应严格遵守这些预售条件,确保各项手续完备合法,诚信经营,保障预售商品房的质量和按时交付。
3.购房者在购房时,要仔细核查开发商是否满足预售条件,可要求查看相关证书和证明。若发现开发商不满足条件仍进行预售,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在购房过程中注意签订详细规范的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法律分析:
(1)土地证件完备是商品房预售的基础条件。开发商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意味着对土地具有合法的使用权利,为后续建设提供了合法依据。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工程合法性的重要凭证。前者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后者保证施工活动得到政府部门许可,保障工程规范有序开展。
(3)资金投入和进度安排是衡量项目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能降低项目烂尾风险,保障购房者权益。
(4)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预售许可证明是合法预售的必要程序。这使政府能对预售活动进行监管,防止开发商违规操作。
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务必仔细核查开发商是否具备上述预售条件,避免购买到存在风险的商品房,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开发商要确保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取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合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的基础。
(二)需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保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和施工要求。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且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以保障工程能顺利进行和按时交付。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这是合法预售的关键凭证。
购房者可通过查看上述相关证书和文件,核查开发商是否满足预售条件,从而避免风险,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1.开发商要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拿到土地使用权证。
2.需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预售商品房算,投入开发资金达工程总投资25%以上,且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4.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明。
满足这些条件,开发商才能预售,购房者可据此核查,保障权益。
结论: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需满足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获土地使用权证、持有建设和施工许可证、投入资金达总投资25%以上且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办理预售登记获预售许可证明等条件,购房者可核查以保障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开展商品房预售业务,必须严格满足一系列条件。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确保了土地来源的合法性;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保证了建设的合规性;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且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能保障工程的顺利推进和按时交付;办理预售登记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是合法预售的关键凭证。购房者在购房时,可仔细核查这些条件是否满足,以此避免购买到存在风险的房屋,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若对商品房预售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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