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争议仲裁有明确的时间限制,正常情况下仲裁庭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件裁决,若案情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不超15日。
(2)当超过60天仍未出裁决结果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主动向仲裁委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询问未作出裁决的缘由。
(3)如果是仲裁委自身原因造成超期,当事人有权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提起诉讼时,当事人要准备好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并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诉讼。
提醒:
当事人在维权时要及时跟进仲裁进度,提起诉讼务必注意时效,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向仲裁委了解案件进展,询问未作出裁决的原因,与仲裁委沟通,获取案件的具体情况。
(二)若因仲裁委自身原因导致超期,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提起诉讼时,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以此证明自己的主张。
(四)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提起诉讼,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通常要在受理申请45天内结束;情况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不超15天。
2.若60天没出结果,可向仲裁委了解进度、询问原因。
3.若因仲裁委自身超期,当事人能向法院起诉该劳动争议。
4.起诉时要备好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
5.务必在法律时效内起诉,保障自身权益。
结论: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超60天未出结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向仲裁委了解情况,若因仲裁委自身原因超期,可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通常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经批准可延长不超15日。当超过60天仍未出裁决结果时,首先可向仲裁委询问案件进展及未裁决原因。若属于仲裁委自身原因造成超期,当事人有权利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在诉讼时,一定要准备好诸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并且要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才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处理劳动仲裁超期问题时,你对相关法律程序和证据准备等方面存在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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