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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48小时后因病死亡谁担责

雍** 上海-黄浦区 工伤纠纷咨询 2025.10.17 03:58:14 492人阅读

上班期间48小时后因病死亡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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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上班期间48小时后因病死亡,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因为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
(2)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像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延误救治等,导致员工病情恶化死亡,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员工家属可要求其承担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
(3)当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时,可能会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一定补偿。

提醒:
员工家属遇到此类情况,应先判断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7 09:54: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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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上班48小时后因病死亡,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家属不能主张工伤赔偿,但可与单位沟通看是否能获得人道主义补偿。
(二)若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延误救治等,家属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环境状况、救治时间记录等,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要求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主张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规定明确了视同工伤的情形,超过此时间限制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存在用人单位过错导致员工死亡的情况,可依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处理。

2025-10-17 09:03: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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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班期间因病在48小时后死亡,一般不算工伤,用人单位通常不用担责。因为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才视同工伤。
2.若用人单位有过错,像没提供必要劳动保护、延误救治致员工死亡,要担侵权责任,家属可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等。
3.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可能出于人道给予一定补偿。

2025-10-17 08:40: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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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上班期间48小时后因病死亡,一般不能认定工伤,用人单位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若用人单位有过错致员工死亡,需承担侵权责任;无过错时可能给予人道主义补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上班期间48小时后因病死亡不符合该视同工伤条件,所以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也就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然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延误救治等过错行为,导致员工病情恶化死亡,这就构成了侵权,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员工家属可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要是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可能会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一定补偿。如果遇到此类复杂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获取合理的解决方案。

2025-10-17 07:06: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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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48小时后因病死亡,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一般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因为认定视同工伤要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

不过,若用人单位有过错,像未提供必要劳动保护、延误救治等致使员工病情恶化死亡,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员工家属可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若用人单位无过错,可能会从人道主义角度给予一定补偿。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员工家属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工作环境情况等,以确定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
2.若认为用人单位有过错,可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用人单位应加强劳动保护措施,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此类事件发生。

2025-10-17 05:13:51 回复

对于工人在工地因病死亡的责任由谁承担?这个问题,解答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是突发疾病48小时内没有抢救过来,属于视为工伤,按照条例39条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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