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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不强制要求有监理方。监理方主要在建设阶段起监督管理作用,保障工程符合规范。而在买卖环节,双方依据民法典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订立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合同履行时,重点是开发商交付合格房屋,购房者支付房款,买卖行为本身无需监理方参与。
3.若买卖双方自行在合同中约定引入监理监督交易过程,法律并不禁止。
建议买卖双方在交易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若希望引入监理,应在合同中详细约定监理的职责、范围和费用等内容,以保障交易顺利进行。
2025-10-14 22:4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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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监理方主要职责在商品房建设阶段,负责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监督,保障工程合规。
(2)在商品房买卖环节,依据民法典等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订立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此阶段关键是开发商交付合格房屋,购房者支付房款,买卖行为本身不强制要求监理方参与。
(4)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引入监理监督交易过程,法律并不禁止。
提醒:
买卖双方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若自行约定引入监理,要在合同中详细规定监理职责和工作范围。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10-14 22:00: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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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购房者对房屋质量有疑虑,可在购房前要求开发商提供建设阶段的监理报告,以此了解房屋建设情况。
(二)买卖双方可根据自身需求,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引入监理监督交易过程,明确监理的职责和权限。
(三)购房者在接收房屋时,应仔细检查房屋质量,若发现问题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025-10-14 21:02:5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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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买卖不一定要有监理方。监理方主要在建设阶段,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等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达标。
2.买卖商品房时,双方依据相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签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履行中,开发商交房,购房者付款。
3.虽然建设监理保障房屋质量,但买卖不强制监理参与。若双方约定引入监理监督交易,法律也允许。
2025-10-14 19:0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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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商品房买卖并非必须有监理方,买卖双方可自行约定引入监理监督交易。
法律解析:
监理方主要在商品房建设阶段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等进行监督管理。而在商品房买卖环节,依据民法典等规定,买卖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订立合同,确定各自权利义务。合同履行重点是开发商交付合格房屋,购房者支付房款,买卖行为本身不强制要求监理方参与。不过,若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引入监理监督交易过程,这在法律上是被允许的。如果您在商品房买卖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是对监理相关事宜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2025-10-14 18:40:0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