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劳动者医疗补助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给予的补助。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2)若劳动者患重病,在上述基础上,医疗补助费会增加,一般不低于原本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
(3)要是劳动者患绝症,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4)医疗补助金的工资基数一般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
提醒:
不同病情对应的医疗补助金标准不同,实际计算可能会因具体工资等情况存在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条件执行。当劳动者符合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二)对于患重病或绝症的劳动者,要按规定增加相应比例的医疗补助费,重病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绝症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三)计算医疗补助金工资基数时,准确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相应的医疗补助费等费用。
1.劳动者医疗补助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给劳动者的补助。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单位解除合同,需支付至少六个月工资的补助。
2.若劳动者患重病,补助要增加,一般不少于补助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增加部分不少于百分之百。
3.医疗补助金工资基数通常按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
结论: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等特定情形下,需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绝症还有额外增加,工资基数按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处于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状态,在规定医疗期满后,既无法胜任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此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就需支付医疗补助费,且不低于六个月工资。若劳动者患重病,补助需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这里的工资基数按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的权益,使其在失去工作后能有一定经济支持用于后续治疗。如果大家在遇到类似医疗补助金问题,对具体情况把握不准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劳动者医疗补助金是用人单位在特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下给予劳动者的重要补助,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无法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时,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合理且必要的,这能帮助劳动者度过困难时期。对于患重病和绝症的劳动者,增加相应比例的医疗补助费,更是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2.为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计算医疗补助金,以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同时,劳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医疗补助金,对于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劳动者自身也应了解相关权益,在遇到问题时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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