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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生效后无效物业合同是否有效

贺* 四川-乐山 合同效力咨询 2025.10.08 07:46:28 490人阅读

民法典生效后无效物业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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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合同无效情形:仔细审查物业合同,看是否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若有则可认定合同无效。
(二)停止履行义务:一旦确定合同无效,双方无需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
(三)处理已履行部分:若已履行合同,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的,进行折价补偿。
(四)确定过错及赔偿: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5-10-08 12:06: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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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施行后,无效的物业合同从开始就没法律效力,不会变有效。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虚假意思表示、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人权益的合同无效。
3.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双方不用履行约定。若已履行,取得的财产要返还;无法返还就折价补偿。
4.有过错方要赔偿对方损失;双方有错,各自担责。

2025-10-08 11:37: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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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民法典生效后,无效的物业合同自始无效且不会变为有效,双方无需履行合同义务,已履行的需根据情况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有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若物业合同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合同即为无效。无效的物业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不用再履行合同里约定的义务。要是合同已经履行了,那么因该合同获得的财产要返还给对方;要是没办法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就需要进行折价补偿。要是一方有过错,要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就各自承担相应责任。如果您在物业合同方面遇到类似问题,不清楚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0-08 10:06: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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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生效后,无效的物业合同自始至终不具有法律效力,不会转变为有效合同。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虚假意思表示等情形下签订的合同,均属无效。
2.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无需履行约定义务。若已履行合同,基于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若无法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则需折价补偿。
3.对于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需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建议物业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若发现合同可能无效,应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损失扩大。

2025-10-08 08:1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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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民法典明确规定,无效的物业合同自始无效且不会转变为有效。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形的物业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范畴。
(2)无效的物业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合同双方无需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这意味着双方不必再按照原合同的条款行事。
(3)若合同已履行,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若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则要进行折价补偿。同时,有过错的一方要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若双方都有过错,需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提醒:
在签订物业合同前,要仔细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若对合同效力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0-08 07:47:58 回复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对照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典当活动中所体现的质权和抵押权均属抵押物权。故『物权法』中无需另设关于典当制度的规定。另外,我对于1楼的某些观点不是很赞同其一·典和典当属于不同概念,我们不应将之混淆。(1)典的对象主要是不动产,典当的对象包括动产和不动产。(2)典对不动产转移占有,典当对不动产不转移占有(3)典不需要支付利息(具体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典当需要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4)典主要是公民间行为,典当是典当行和当户之间的行为(5)典的期限较长(一般几十年),典当的期限短(一般不超过半年)(6)典体现的是用益物权,典当体现的是抵押物权其二·“而典当关系中的绝卖条款却是规定到期不赎,典当物即为承典人所有,而不论其价值是否超过债务额”的观点是有失客观的。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补充:房屋租赁是一种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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