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赔偿金“N+1”并非指基本工资,而是综合考量后的工资数额。“N”是经济补偿,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1”是代通知金,通常按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标准确定。
2.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
3.解决措施与建议:用人单位在计算“N+1”赔偿金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核算劳动者的工资构成,确保计算基数的准确性。劳动者自身也需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对赔偿金计算有异议,可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赔偿金“N+1”有明确含义,“N”代表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2)“1”是代通知金,一般按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由此可见,“N+1”并非仅指基本工资,而是综合考量后的工资数额。
(3)当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时,支付标准会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
提醒:
在计算“N+1”赔偿金时,需准确核算各项收入。不同案情计算方式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了解“N+1”构成:“N”是经济补偿,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涵盖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1”是代通知金,一般按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标准确定。
(二)注意高工资限制: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数额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赔偿金“N+1”里,“N”是经济补偿,“1”是代通知金。
2.“N”按劳动者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算,应得工资都包含,像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3.“1”通常按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标准定。“N+1”是综合工资数,非基本工资。
4.若劳动者月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标准按三倍数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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