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广元法律咨询 > 广元工伤纠纷法律咨询 > 工地临时工上下班交通意外谁负责

工地临时工上下班交通意外谁负责

陈** 四川-广元 工伤纠纷咨询 2025.09.25 18:06:04 416人阅读

工地临时工上下班交通意外谁负责

其他人都在看:
广元律师 工伤赔偿律师 广元工伤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若临时工与单位是劳动关系,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轨道、轮渡、火车事故,算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负责。若单位没交工伤保险,赔偿由单位承担。

2.若临时工与单位是劳务关系,一般不算工伤。单位有过错,需担责;单位无过错,通常由肇事方赔偿。

2025-09-25 20:45:01 回复
咨询我

工地临时工上下班交通意外责任认定因用工关系不同而有别。若构成劳动关系,在上下班途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可认定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负责;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担责。若为劳务关系,一般不能认定工伤,单位有过错需担责,无过错则通常由肇事方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单位应及时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规避未缴纳保险带来的赔偿风险。
2.临时工要增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3.发生意外后,各方应及时收集证据,以便明确责任和后续索赔。

2025-09-25 19:56:5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工地临时工上下班交通意外责任认定取决于其与单位的关系。构成劳动关系且符合条件可认定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负责,未缴纳保险则单位担责;劳务关系一般不能认定工伤,单位有过错担责,无过错则肇事方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当临时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时,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特定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若单位未给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就需单位独自承担赔偿责任。若临时工与单位是劳务关系,不适用工伤认定规则。此时需判断单位有无过错,有过错则单位担责,无过错通常由肇事方赔偿。如果遇到此类问题难以判断责任归属和处理方式,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09-25 18:30:47 回复
咨询我

(一)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况:临时工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保留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若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可申请工伤认定。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可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
(二)构成劳务关系的情况:需收集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单位安排不合理的工作时间导致疲劳驾驶等。若肇事方存在,要求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单位有过错,可与单位协商赔偿,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025-09-25 18:22:3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当临时工与单位构成劳动关系时,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单位未给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就由单位独自承担。
(2)若临时工与单位是劳务关系,一般无法认定为工伤。这种情况下,要判断单位有无过错。若单位对意外发生存在过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若单位无过错,通常由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临时工应明确自身与单位的关系,劳动关系下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劳务关系中,需留意收集单位过错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9-25 18:17:33 回复

【法律意见】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脑出血属于心脑血管疾病,办公时无不良伤害,很难判定为工伤,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你亲戚的职业是干什么的,若脑出血是此职业的职业病则成立。不然会比较麻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