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在员工怀孕时变相要求离职是严重违法行为。女职工孕期受法律特殊保护,公司不能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
2.遇到此类情况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收集证据,像公司要求离职的书面通知、聊天记录、邮件等,这些是维权的基础。
-与公司协商,明确指出公司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
-还能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解除期间工资。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分析:
(1)公司在员工怀孕时变相要求离职,违反了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法律明确禁止公司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保障了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
(2)当遇到此类情况,收集证据是关键一步。书面通知、聊天记录、邮件等都能作为公司违法要求离职的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3)与公司协商是较为温和的解决方式,向公司表明其行为违法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协商不成,可借助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责令公司改正错误。
(4)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是更具强制力的维权途径。通过仲裁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和支付相应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向法院起诉。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关联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解决方案。
(一)收集证据:留存公司要求离职的书面通知、聊天记录、邮件等相关资料,这些能证明公司变相要求离职的行为。
(二)协商解决:与公司沟通,表明公司行为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以和平方式解决问题。
(三)投诉举报:协商不成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公司改正。
(四)申请仲裁: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解除期间工资。
(五)提起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1.公司在员工孕期变相逼离职违法。女职工孕期受法律保护,公司不能因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辞退或解除合同。
2.遇到此类情况,先收集证据,像书面通知、聊天记录等。
3.与公司协商,指出其违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4.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关系、支付工资。
5.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结论:
公司在员工怀孕时变相要求离职属违法行为,怀孕女职工可通过收集证据、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受特殊保护,公司不能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所以公司在员工怀孕时变相要求离职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
当遇到此类情况,怀孕女职工应先收集公司要求离职的书面通知、聊天记录、邮件等相关证据。接着与公司协商,指出其行为违法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公司改正;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解除期间的工资;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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