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学校安排的实习嘛,然后在厦门波特曼七星湾酒店上班,每天早上8点上到下午5点钟,我从6.18号干到7.3号的太累了自主离职的,合同写的是试用期一天一百块钱,三天培训还不过后面都不算钱,我在三天培训中过了之后,他按照的是每一间房24块钱来算钱,然后两个人一起做一间房,然后社保什么的也都没有交
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以一天一百块算工资,且不缴纳社保,这都违法。你可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按合同支付工资并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合同、考勤记录等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自主离职不影响你要回应得报酬,三天培训过了就应算钱。
2025-08-09 21:39:1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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