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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做伤残鉴定之前都是停工留薪期吗

孙** 四川-巴中 工伤鉴定咨询 2025.07.28 07:36:51 428人阅读

没做伤残鉴定之前都是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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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限,它并非以是否做伤残鉴定来绝对划分。
(2)其期限一般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通常不超过12个月。
(3)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5)职工若认为需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期满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未申请或未获批准,期满后不再享受该待遇。

提醒:职工要明确停工留薪期的认定程序,及时申请延长,避免自身权益受损,不同工伤情况对应处理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5-07-28 14:4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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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工留薪期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12个月。

(二)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停工留薪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三)职工若认为需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期满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期满后不再享受该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025-07-28 13:51: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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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工留薪期是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治疗的期限,由医疗机构证明和各地目录确定,一般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可延长不超12个月。

2.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并非以是否做伤残鉴定划分。

3.职工若想延长,需期满前向鉴定委员会申请,未申请或未获批,期满不再享受待遇。

2025-07-28 12:46: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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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并非没做伤残鉴定之前都属于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有明确界定和认定程序。
法律解析:
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期限,一般依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通常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设区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若职工想延长停工留薪期,应在期满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未申请或未获批准,期满后不再享受该待遇。这说明停工留薪期不以是否做伤残鉴定为绝对划分标准。如果在工伤处理过程中,对停工留薪期等相关问题存在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28 10:4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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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工留薪期并非以是否做伤残鉴定来绝对划分。它是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限,一般根据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和各地目录确定,通常不超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延长也不超12个月。
2.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原停工留薪待遇停止,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这说明停工留薪期有明确界定和认定程序。
3.若职工想延长停工留薪期,需在期满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未申请或未获批,期满后不再享受该待遇。

建议职工及时了解停工留薪期规定,在需要延长时提前做好申请准备;用人单位要准确把握相关政策,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并合理安排工作。

2025-07-28 08:57:08 回复

您好,关于做过伤残鉴定还可以申请延长停薪留职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劳动者做过伤残鉴定的,如果劳动者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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