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方面有明确法律责任。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要支付二倍工资,起算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截止补订合同前一日;违反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订立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
为保障自身权益,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
1.注重证据收集。日常留意保护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是主张权益的关键。
2.把握仲裁时效。牢记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劳动仲裁,避免因超时而丧失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机会。
3.熟悉法律规定。了解自身在劳动合同订立方面享有的权利,增强维权意识,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劳动部门,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有明确的起算和截止时间。起算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到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这是对用人单位不及时签订合同的惩罚性规定,旨在促使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确立书面劳动关系。
(2)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这保障了劳动者在符合条件时应享有的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权益。
提醒:
劳动者要积极收集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并在一年仲裁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获取二倍工资补偿的权益。
(一)对于用人单位未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首先要明确自身权益。了解二倍工资的起算和截止时间,做到心中有数。
(二)重视证据收集。日常工作中留意保护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是主张权益的关键。
(三)把握仲裁时效。在知道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及时申请劳动仲裁,避免错过时效无法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1.用人单位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得每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起算于用工满一个月次日,截止到补订合同前一日。
2.若单位违规不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从应签之日起每月付双倍工资。
3.劳动者要主张补偿,得收集工资支付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在仲裁时效(一般一年)内申请仲裁维权。
结论:
用人单位未依法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主张补偿要注意收集证据并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仲裁。
法律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要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合同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若违反规定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之日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这是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旨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劳动者要想顺利拿到补偿,就得留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并且要在仲裁时效(一般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在这方面遇到困惑或不确定自身权益是否受损,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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