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工人在下班路上自己单纯因自身原因摔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无需浪费时间去申请,可自行承担相应医疗等费用。
(二)要是怀疑因道路安全隐患等第三方原因导致摔伤,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道路损坏的照片、视频,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等,证明是第三方原因造成且自己非主要责任,然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一般来说,工人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算工伤。规定表明,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才能认定工伤,自己摔伤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
2.要是工人因道路安全隐患等第三方原因摔伤,能证明且经认定非主要责任,就可能认定为工伤。
3.能否认定工伤,要结合实际,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判断。
结论:
一般工人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算工伤,但因道路安全隐患等第三方原因致摔伤且非本人主要责任时可能认定为工伤,具体由社保部门判断。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自己摔伤多是自身原因,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条件,通常不能认定工伤。然而,若有第三方原因如道路存在安全隐患致使工人摔伤,且能证明工人非主要责任,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由社会保险部门判断。如果您在工伤认定方面有疑惑,或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属于工伤,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一般而言,工人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依据规定,上下班途中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特定公共交通意外才可认定工伤,自己摔伤多因自身原因,不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
2.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工人因道路安全隐患等第三方因素导致摔伤,并且能提供相关证明,经有关部门认定责任后,若工人并非主要责任方,则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3.鉴于此,对于工人来说,日常应注意出行安全,若发生类似情况要及时收集保管相关证据。对于企业,应向员工普及工伤认定的相关知识。而最终工伤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判定,各方应积极配合认定工作。
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工人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按照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需满足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自己摔伤多是自身原因,不满足“非本人主要责任”。
(2)但如果是因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等第三方原因导致工人摔伤,且工人能够证明该情况,经相关部门认定责任后,若工人并非主要责任,就存在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3)工伤认定最终要结合实际情况,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专业判断。
提醒:
工人遇到下班路上摔伤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因实际案情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若您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意外跌倒并导致骨折,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视为工伤。然而,如果您是因为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了机动车事故所造成的伤害而发生骨折,那么这将被视为工伤。但是,如果您的骨折是由于个人原因引起的,那么它就无法被视为工伤。
专业解答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意外摔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是因本人主要责任导致的摔伤,通常不被认定为工伤。然而,如果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轮渡运、铁路运输事故等情况,那么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此外,在工作时间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以及患职业病等情形,也可被认定为工伤。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参考相关法律法规。
专业解答下班摔倒不属于工伤。职工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的,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摔倒的,应当由自己承担摔倒的主要责任,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途中摔伤”只有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定为工伤。如果是在上班途中自己滑倒的又或者其他原因的摔倒受伤,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围,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
专业解答能够认定。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与是否构成工伤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未履行请假手续提前下班,属于企业内部管理问题,企业可以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作出处理。但工伤认定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其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不影响工伤认定结论。
专业解答《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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