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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突然暴涨是否能以情势变更为由不卖了

董** 福建-漳州 房屋买卖咨询 2025.07.14 03:03:50 335人阅读

房价突然暴涨是否能以情势变更为由不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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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房者应先判断房价暴涨是否属于正常商业风险,一般的房价涨跌不能以情势变更为由不卖房。
(二)若认为是极端异常情况导致房价短期大幅波动,超出正常商业风险范围,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政策文件等,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主张情势变更。
(三)等待法院综合考量合同基础条件变化程度、是否导致显失公平等因素作出判定。若法院认定构成情势变更,可按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不构成,卖房者应避免违约,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025-07-14 08:15: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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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来说,房价暴涨不能直接以情势变更为由不卖房。情势变更是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发生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非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

2.房价涨跌多属商业风险,订立合同时应能预见。但极端异常如政策大调致房价短期大幅波动,可主张情势变更。

3.主张需走司法途径,由法院考量变化程度等判定。构成则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方担责。

2025-07-14 06:29: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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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一般房价暴涨不能以情势变更为由不卖房,房价涨跌多属商业风险,极端异常情况或可主张,但需法院判定。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情势变更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基础条件发生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时,才适用情势变更。房价涨跌在通常情况下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是房屋买卖双方订立合同时应能预见的。不过,要是遇到政策重大调整等极端异常情况,使房价短期内大幅波动超出正常商业风险范围,卖房者可主张情势变更。但这需要通过司法途径,由法院综合合同基础条件变化程度、是否显失公平等因素判定。若法院认定构成情势变更,会依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不构成,违约卖房者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您在房屋买卖中遇到类似复杂情况,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权益和应对措施,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7-14 05:49: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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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而言,房价突然暴涨不能随意以情势变更为由不卖房。因为房价涨跌多属于商业风险,是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当事人应预见的情况。
2.但存在特殊情况,当出现如政策重大调整等极端、异常情形,致使房价短期内大幅波动超出正常商业风险范围,卖房方可主张情势变更。
3.主张情势变更必须通过司法途径,由法院结合合同基础条件变化程度、是否显失公平等因素判定。若法院认定构成,会依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不构成,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建议卖房者遇到房价暴涨想毁约时,先评估是否符合情势变更条件,不要盲目毁约。若认为符合,应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2025-07-14 04:03: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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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而言,房价正常涨跌属于商业风险,卖房者应预见,不能因房价突然暴涨就以情势变更为由不卖房,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2)若遇到极端、异常情况,像政策重大调整致使房价短期内大幅波动,超出正常商业风险范围,卖房者可主张情势变更。
(3)主张情势变更需走司法途径,由法院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若构成,法院会依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若不构成,违约方担责。

提醒:
遇到房价波动情况,当事人勿自行判断是否构成情势变更,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处理,避免自行违约担责。

2025-07-14 03:46: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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