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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了新房。分期付款了。还剩20万
剩下20万没付的话,得看看购房合同里关于分期付款的具体约定,比如付款时间、逾期责任等。要是在约定时间内有能力支付,就按合同规定时间把钱付了。要是短期内没办法付清,建议和开发商协商,说明情况,看能不能延长付款时间或者重新制定付款计划。别拖着不处理,不然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您好,把要咨询的事情说一下吧
1、合同约定首付款是多少就是多少,没有交齐就算违约。2、买受人没有义务替卖家归还贷款,只是为了交易顺利进行,卖家将买家的首付款用来归还贷款撤押取证,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对于买家来说存在风险,一定要在合同中约定相关事项,特别是违约责任。3、目前绝大多数城市实行了合同网签及交易资金监管,首付款是交给监管账户的,不交给卖家,所以如果卖家有房贷必须自己归还,借用买家的首付款还贷已经不现实。所以实际交易中,如果卖家无力归还贷款,也就意味着无法撤押领证,结果造成交易无法进行。
【法律意见】首先根据合同是否继续履行,如果合同继续履行已付款项不能要求退还。如果解除合同应当退回已付款项。【法律依据】《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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