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对劳动仲裁时效中断情形的阐述清晰准确。以下对其做一个总结:
(一)当事人主动主张自己的权利可中断时效。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要工资,积极维权使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会导致时效中断。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违法行为,自请求日起时效中断。
(三)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也能中断时效。用人单位承诺支付欠薪,仲裁时效重新起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主动协商主张自己的权利:一方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仲裁时效中断。如劳动者讨要拖欠工资,时效重新计算。
2.请求部门权利救济:一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时效中断。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自请求日起中断。
3.对方同意履行义务: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会中断时效。如用人单位承诺支付欠薪,时效重新起算。中断后时效重计,保障权益。
结论:劳动仲裁时效在一方当事人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这三种情形下会中断,中断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时效的设置是为保障当事人合理时间内主张权益。当一方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如劳动者讨要拖欠工资,体现其积极维护权益,仲裁时效应重新计算。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像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表明其在通过合法途径维权,自请求时仲裁时效中断。对方同意履行义务,如用人单位承诺支付欠薪,此时也应重新起算时效。这样的规定能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如果大家在劳动仲裁时效方面有疑问,或者遇到相关纠纷,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劳动仲裁时效中断可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主要有三种情形会导致时效中断。
1.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例如劳动者为讨要被拖欠工资与用人单位协商,这种积极主张权益的行为会使仲裁时效重新计算。
2.一方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自请求之日起仲裁时效中断。
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若用人单位承诺支付所欠工资,仲裁时效将重新起算。
为保障自身权益,当事人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可及时与对方协商、向有关部门求助,或留存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的证据。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主要有: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通知期间。
专业解答劳动仲裁期间中断的情形主要有:1、已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2、已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4、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5、撤诉案件的时效起算时间,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撤诉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6、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出具书面通知期间。
专业解答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可能会因特定情形而中止。这通常发生在两种情况下:一是遭遇无法预见、无法控制和不可避免的意外事件,即“不可抗力”;二是当有关方面因正当理由而无法在法定时间内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重要的是,当中止时效的因素消除后的次日,仲裁时效将恢复正常计算。
专业解答已采取积极措施主张权益,包括向雇主或上级申诉、发律师函等。员工对解雇决定有异议,会提交申诉状,属“具备正当理由”。已寻求相关部门救济,如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劳动仲裁。对方若愿履行义务,需收集证据如录音。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按时申请仲裁,也视为符合条件,如申诉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缺乏代理人等。
专业解答已采取积极措施主张权益,包括向雇主或上级申诉、发律师函等。员工对解雇决定有异议,会提交申诉状,属“具备正当理由”。已寻求相关部门救济,如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劳动仲裁。对方若愿履行义务,需收集证据如录音。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未按时申请仲裁,也视为符合条件,如申诉人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缺乏代理人等。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