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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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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确实比较棘手,但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处理: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超过48小时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建议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处理方向:
1. 收集完整的医疗记录,重点证明发病与工作之间的因果关系。比如是否有工作强度大、加班等证据。
2. 查看抢救过程中的特殊情况,是否存在医疗技术限制等客观原因导致抢救时间延长。
3. 可以尝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4. 同时建议收集同事证言、考勤记录等工作证据。这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明疾病发作与工作的关联性。实践中确实存在超过48小时仍被认定为工亡的案例,但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建议您先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我们可以进一步分析具体案情,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维权方案。需要的话,也可以协助您准备行政复议或诉讼材料。
2025-06-25 00:25: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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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江苏-扬州
咨询解答:27434条
可以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我是江苏扬州专业律师,处理过你咨询的这样问题,需要进一步帮忙和我电话联系(壹叁壹伍壹壹叁肆玖壹叁)
2025-06-25 10:38: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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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方便电话沟通吗
2025-06-25 09:3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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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48小时超过这个确实是个硬伤。
2025-06-25 09:24: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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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行政诉讼,,,,,,
2025-06-25 07:4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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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律师,可以找我
2025-06-25 00:24: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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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487058条
若因公突发疾病抢救超48小时死亡,人社不认工亡,可收集能证明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同事证言、工作记录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重新认定。诉讼中要积极举证,阐明自身观点和依据,争取法院支持,认定为工亡以获取相应补偿。
2025-06-25 00:22:3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