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开发商无正当理由解除包租商铺合约构成违约,受损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得利益在内的损失。
(2)若开发商以法定或约定事由解约,要审查该事由是否成立。像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开发商可解约;若事由不成立,仍按违约处理。
(3)面对开发商解约,可先与其协商,要求按合同履行。协商无果时,收集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护权益。
提醒:
注意审查开发商解约理由是否合理合法,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当开发商无正当理由解约时,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让其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违约带来的损失,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
(二)开发商以法定或约定事由解约,仔细审查该事由是否成立,若不成立则按违约处理追究责任。
(三)先和开发商协商,要求按合同履行;协商不成,收集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开发商解除包租商铺合约,先看解约理由。无正当理由解约构成违约,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让其担责,如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损失含履行合同可获利益。
2.若以法定或约定事由解约,要审查事由是否成立,如不可抗力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解约。事由不成立,按违约追究责任。
3.可先与开发商协商履约,协商不成,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起诉维权。
结论:
包租商铺开发商解除合约,无正当理由解约构成违约,可要求其继续履约并担责;以法定或约定事由解约需审查事由是否成立,不成立仍按违约处理,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一旦成立便具有法律效力。若开发商无正当理由解约,违反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受损方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若开发商以法定或约定事由解约,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解约,但需审查该事由真实性与合法性,若不成立,受损方依旧能追究其违约责任。遇到此类情况,可先尝试与开发商友好协商,要求其按约履行。若协商无果,可收集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更好地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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