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骑车给老板干活路上撞到人跟老板有关系吗
一般来说有关系。给老板干活途中撞人属于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老板通常要担责。但如果骑车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老板担责后可向骑车人追偿。解决方案是先和老板说明情况,让老板参与处理赔偿等事宜。要是老板认为骑车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双方可协商分担责任比例,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
这个当然是有关系的呀
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面谈律师分析
伤到什么程度?可以把片子报告发给我
根据您的描述,这可能涉及到工伤认定的问题。如果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工伤,从而与雇主有关。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了解事故细节和双方关系等信息。方便的话,可以现在电话沟通。q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意见】老板不需要承担责任,首先你是下班后出去吃饭,吃饭后回来的路上发生事故,导致死亡,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工伤是指,员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必须是必经的路段)发生事故,可以参照工伤处理,你说的事故是单位提供住宿了,已经下班回到宿舍,工伤的问题就不存在了,尽管单位不提供吃饭,必须自己到外面吃饭,但也不能更因此要求按照工伤处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意见】不是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想获取更多工伤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