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本人在值班期间接开水被烫伤,单位签临时务工合同,上面有条款个人在单位出任何事单位不负责,只买意外险。烫伤去医院二级医院认定二级烫伤 那可做工伤认定吗?或单位有补尝吗?已花一百六十多在这,又请假3天已休,现给单位又请假5天单位不批准。当时单位买意外险,我觉得事发涂些烫伤药不影响
烫伤严重可以做工伤鉴定,可以来当面沟通看是否能认定工伤或者人损
2025-05-28 17:35:49 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为您分析如下:首先,关于工伤认定问题。虽然您与单位签订的是临时务工合同,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您是在值班期间接开水时被烫伤,这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意外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其次,关于单位责任。单位应当为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您本人或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被认定为工伤后,您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关于请假问题,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应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您因烫伤需要休息治疗,单位不批准请假的做法不妥。建议您:
1. 立即收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事发时在场证人等)
2. 要求单位申报工伤,如单位拒绝可自行申报
3. 保存好所有医疗票据和请假记录
4.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意外险赔偿与工伤待遇并不冲突,您可以同时主张。如有需要,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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