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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60岁被企业辞退有补偿吗

郭* 北京-顺义区 劳动关系咨询 2025.05.27 17:23:46 321人阅读

满60岁被企业辞退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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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满60岁员工若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与其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自动终止,在此情况下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若满60岁员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辞退时要根据辞退原因判断是否补偿。若因劳动者过错符合法定解除情形,企业无需给予补偿。
(3)若企业无合法理由辞退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员工,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此时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该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提醒:
满60岁员工被企业辞退情况复杂,不同情形补偿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5-27 20:36: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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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已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辞退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此时劳动者应接受企业的正常辞退安排。
(二)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因自身过错符合法定解除情形被辞退,企业无补偿义务;若企业无合法理由辞退,劳动者可收集工作证明、辞退通知等证据,主张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025-05-27 20:18:2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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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满60岁被企业辞退,补偿情况不同。若已开始依法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法律规定。

2.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看辞退原因。因劳动者过错被依法解除,企业不用补偿。企业无正当理由辞退,可能属违法解除,劳动者可要求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获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

2025-05-27 19:56: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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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满60岁被企业辞退是否有补偿分情况,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无需支付补偿;未享受的,因劳动者过错被辞退无补偿,企业违法辞退则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所以满60岁已享受该待遇的,企业与其终止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当劳动者存在符合法定解除情形的过错时,企业辞退无需补偿;而企业无合法理由辞退,就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能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主张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遇到此类复杂的劳动纠纷,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27 19:13:1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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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60岁被企业辞退是否有补偿取决于不同情况。若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企业与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依据法律规定,当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劳动合同自然结束。
若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补偿情况看企业辞退原因。若因劳动者过错符合法定解除情形,企业无需补偿;若企业无合法理由辞退,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赔偿金,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劳动者要明确自身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便判断补偿情况。
2.若认为企业辞退违法,可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3.企业辞退满60岁员工时,应依据法律规定判断是否需支付补偿,避免法律风险。

2025-05-27 18:43:00 回复

可以的。返聘退休老员工,无论从企业角度和老员工本人角度,都有一定的好处,如何聘用,工作中如何管控,企业应该做好细致管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与《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完全一致,值得我们进行细细探讨。如果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但用人单位并未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要求适用《劳动合同法》享受劳动者待遇,应否支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区分两种情况予以处理:1、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的,双方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终止,劳动者在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的争议,应作为劳务纠纷案件,适用民法的相关规定。2、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手续,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工作的,仍按劳动关系处理;但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予支持。对此问题,杜万华、王林清在《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理解与适用》中谈到:“虽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享有对劳动关系的终止权看,但该终止权的行使,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形成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就自动终止。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的年龄不得高于法定退休年龄,只要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均能成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因此,那种认为当劳动者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双方劳动关系自行终止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精神。如双方对此发生争议,应是劳动争议纠纷,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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