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下公司没搬远,仓库搬远了,老板来与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补我一个月平均工资,我在单位干了2年3个月,那么公司要是不同意我也可以用未去签合同去挑明跟他要求经济补偿吗
可以的,公司因仓库搬远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与你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025-05-29 16:53:22 回复
不可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仲裁时效是两年。可以要求两个半月工资的补偿金
2025-05-27 17:12:43 回复
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帮您分析一下:1. 关于经济补偿标准:您工作2年3个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应为2.5个月工资(每满1年支付1个月,不满半年按0.5个月计算)。公司只补1个月工资是低于法定标准的。2. 关于工作地点变更:仓库搬迁如果导致您通勤成本显著增加或严重影响工作条件,可以主张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情况下公司应与您协商变更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3. 关于未签合同:如果公司确实存在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您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但要注意仲裁时效是1年,需看具体未签合同的时间段。建议您:
- 先与公司协商,要求按2.5个月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 同时收集工作地点变更的证据(如新旧仓库位置证明、通勤时间对比等)
-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同时主张经济补偿和二倍工资差额,但要注意计算好金额和时效需要提醒的是,主张二倍工资可能会影响协商氛围,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如果需要更具体的方案,可以补充提供未签合同的时间等细节。
干了2年3个月,协商解除合同正常应补偿2.5个月工资。若公司不同意给合理补偿,你可以提出未签合同问题。若入职后公司一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你可以和老板再谈,明确按法律规定补偿的要求,若协商不成,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5-05-27 10:50:0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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