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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一般情况下,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无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终身合同”。
(2)如果前两次是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续订符合上述条件且劳动者未提异议,那么第三次合同应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3)若三次都是固定期限合同,且是劳动者主动提出或同意签订的,就不构成“终身合同”。
提醒: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清楚自身权益,谨慎选择合同类型。不同情况对应不同法律结果,若有疑问,建议咨询分析。
2025-05-18 21:0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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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劳动者希望签订终身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自身不存在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且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就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二)若用人单位希望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需与劳动者充分沟通,在劳动者主动提出或同意的情况下签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025-05-18 19:39: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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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三次劳动合同不一定就是终身合同。按规定,连续签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无用人单位可解约的法定情形,续订时除劳动者提签固定期限合同外,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即“终身合同”。
2.若前两次是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续订满足条件且劳动者没提签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就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3.要是三次都是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主动提出或同意签,那就不算终身合同。
2025-05-18 19:0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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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签三次劳动合同不一定是终身合同,是否为终身合同取决于是否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劳动者的意愿。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不存在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终身合同”。若前两次是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续订满足相应条件且劳动者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那么第三次应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然而,要是三次都是固定期限合同,并且是劳动者主动提出或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那就不属于终身合同。劳动关系中的合同签订情况较为复杂,若遇到相关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5-05-18 18:5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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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三次劳动合同不一定形成终身合同关系。当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不存在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在续订劳动合同时,除非劳动者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终身合同”。
1.若前两次是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续订时符合上述法定条件且劳动者未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要是三次均为固定期限合同,并且是劳动者主动提出或者同意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就不构成终身合同。
为避免劳动纠纷,用人单位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告知劳动者相关权益;劳动者自身也需了解法律规定,在签订合同时审慎选择合同类型。
2025-05-18 17:32:2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