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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董* 江苏-连云港 劳动仲裁咨询 2025.05.17 11:41:58 344人阅读

劳动仲裁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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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仲裁举证责任以“谁主张,谁举证”为一般原则,即当事人提出主张就需提供相应证据。这能促使当事人积极收集和提供证据,保障自身主张有事实依据。
(2)当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时,用人单位有提供证据的义务。像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属于单位保管范畴,若单位不提供,要承担不利后果。
(3)部分特殊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用人单位作出开除等决定引发的劳动争议,单位需证明决定合法合理,劳动者只需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等基础事实。

提醒:
劳动者遇到劳动争议要及时收集劳动关系等基础证据,单位应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出现争议时依法履行举证义务,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分析。

2025-05-17 17:12: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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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举证责任以“谁主张,谁举证”为一般原则,当事人需为自己主张提供证据。不过,当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时,单位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否则承担不利后果,像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都在此列。
2.在部分特殊情形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例如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等决定引发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需证明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劳动者仅需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基础事实。
3.解决措施与建议:劳动者应增强证据意识,日常注意留存与工作相关的证据。用人单位需规范管理,妥善保存各类资料,确保在劳动争议发生时能及时提供有效证据,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5-05-17 16:0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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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劳动仲裁举证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特定情况下由用人单位举证,特殊情形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法律解析:
在劳动仲裁里,通常是谁提出主张谁就得拿出证据。不过,如果相关证据是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像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就有责任提供,不然要承担不利后果。还有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等决定引发的劳动争议,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劳动者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等基础事实即可,单位要证明自身决定的合法合理。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仲裁中的权益,避免因证据掌握不均导致的不公平。如果大家在劳动仲裁中遇到举证方面的难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精准的法律帮助。

2025-05-17 14:42: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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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应积极收集证据,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及时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工作证、劳动合同、聊天记录等能证明自身主张的证据。

(二)当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若单位拒绝,在后续仲裁中单位将承担不利后果。

(三)遇到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等决定引发的劳动争议,劳动者先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等基础事实,把证明决定合法性和合理性的责任交给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025-05-17 12:5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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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仲裁举证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提出主张的当事人要负责提供证据。

2.若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像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等,单位有义务提供,否则担责。

3.特殊情况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如单位作出开除等决定引发争议,单位要证明决定合理合法,劳动者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即可。

2025-05-17 12:32:13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撤销仲裁裁决由谁举证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事由的举证责任。即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仲裁裁决书及证明存在撤销事由的基本证据,需要当事人证明仲裁裁决有错误,如果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应当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什么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裁或审制度是仲裁法基本制度之一,是指当事人选择解决争议途径时,在仲裁与审判中只能二者取其一的制度。当事人选择了以仲裁途径解决争议,就不可以再选择诉讼;当事人若选择了诉讼就不可以同时选择仲裁。由于仲裁实行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信守协议向,另一方当事人在实质性答辩之前,可以向提出管辖权异议,只要仲裁协议合法有效,就会裁定驳回,该争议仍应由仲裁解决。当然,如果当事人首次开庭前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那么就表示当事人已放弃仲裁协议,人民就可以继续审理。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经作出即约束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更改。为了保证仲裁机构裁决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得错误的而又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得到纠正,《仲裁法》赋予人民对仲裁裁决的司法监督权,允许人民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撤销仲裁裁决。但是,撤销仲裁裁决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一般不主动行使司法监督权而撤销裁决(除非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的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1)没有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枉法裁判行为的。此外,《仲裁法》还对涉外仲裁的撤销裁决事项作出了这样的特别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情形有:(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当事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负责的原因而未能陈述意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般限于仲裁程序上的缺陷或者仲裁员的不正当行为,对裁决实体问题错误申请撤销裁决有着非常严格的条件限制(对于涉外仲裁裁决,实体问题根本不能构成申请撤销裁决的理由)。并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当事人要承担裁决有法定撤销事由的举证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仲裁法》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期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超过此期限,人民则不再受理当事人撤销裁决的申请。因此,裁决具有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情形的,当事人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上述有效期限内向人民提出申请。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想举报劳动仲裁部门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如果没有以上情形,或者你没有证据,但又不服仲裁结果,那就只有去。另外,可以向劳动局或上级劳动仲裁委投诉,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当地部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相关知识: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提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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