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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一次性工伤待遇条件是啥

杨* 北京-海淀区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5.05.17 05:19:35 302人阅读

领取一次性工伤待遇条件是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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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被认定为工伤是领取一次性工伤待遇的基础,职工需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且经社保行政部门认定。
(2)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很关键,不同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一次性工伤待遇标准,能精准确定职工应得补偿。
(3)部分待遇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才可领取。
(4)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是重要条件,未缴纳的,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提醒:
申请一次性工伤待遇时要确保材料完整准确,不同案情对应的待遇标准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05-17 11:45: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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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要确保自己的受伤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情形,比如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等,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积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明确伤残等级,以确定对应的一次性工伤待遇标准。
(三)若涉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要考虑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四)确认用人单位依法为自己缴纳了工伤保险费,若未缴纳,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5-05-17 09:50: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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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被认定为工伤,也就是在工作时、工作地点因工作受伤,且获社保行政部门认定。
2.要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待遇标准。
3.部分情况要和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像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多在此时可领。
4.单位要依法为职工缴工伤保险费,没缴的话,待遇由单位支付。符合条件就能申领。

2025-05-17 09:18: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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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待遇需已被认定为工伤、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部分情况要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需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符合条件可按规定申领。
法律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是领取一次性工伤待遇的基础,这要求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并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不同等级对应不同的待遇标准,保障了待遇的合理发放。部分待遇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需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领取。同时,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是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若未缴纳,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职工对一次性工伤待遇的申领条件及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17 08:1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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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待遇,需满足多方面条件。首先要被认定为工伤,即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认定情形,且经社保行政部门认定。其次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不同等级对应不同待遇标准。部分情况还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如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时,用人单位需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未缴纳则相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为顺利领取一次性工伤待遇,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要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若用人单位未缴纳,职工可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支付相应待遇。

2025-05-17 06:23:56 回复

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活水平。  刘某系山东某建材有限公司的职工,2012年2月13日在工作时被机器伤及面部、右前臂及右手,被送往医院治疗,公司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后刘某被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二级伤残,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刘某与公司多次协商工伤保险待遇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请求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1181800元。  公司对请求事项不同意一次性全部支付。仲裁委认为,因公司未参加工伤保险,刘某担心公司经济效益不好、破产倒闭,没有支付能力,其工伤保险待遇没有保障,要求公司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参考人社部最近公布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第16条的规定,除《条例》第66条第1款(非法用工)规定的情形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应按《条例》相关规定支付,不得采取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办法。仲裁委最终裁决由公司支付给刘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3700元、停工留薪期待遇16176元、伙食补助费1680元、交通费1000元;自2013年5月份起按月支付给刘某伤残津贴1145.8元、生活护理费1007.4元;驳回刘某的其他申诉请求。  相关知识:工伤保险待遇内容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2.伤残待遇  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1]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3.其他待遇  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停工留薪待遇等。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工亡待遇  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职工家属可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为48~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2)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家属可领取专项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其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具体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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