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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家属陪护费承担主体根据不同情况划分。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需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家属陪护时单位应支付费用。评定伤残等级并经确认需生活护理的,在单位已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按生活自理程度分三等级,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30%;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应费用由单位承担。
1.对于停工留薪期的护理,单位应主动安排人员护理,若无法安排要及时与家属沟通并支付陪护费。
2.单位要依法及时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确保职工在评定伤残后能从基金获得生活护理费,减轻单位和职工负担。
3.职工及家属应了解自身权益,在权益受侵害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025-05-11 16:00: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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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职工工伤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承担主体是所在单位。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家属陪护时单位需支付陪护费,这是单位应尽的责任,保障了工伤职工在此期间能得到必要的照顾。
(2)当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支付主体为工伤保险基金。基金依据不同的护理等级,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
(3)若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经鉴定需生活护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应费用则由单位承担,这是为了防止单位逃避责任。
提醒:职工遭遇工伤,家属在进行陪护时,要明确不同阶段费用的承担主体。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权益易受损,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维护合法权益。
2025-05-11 14:54:2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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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停工留薪期:职工工伤在该期间需护理,单位负责安排。若单位未安排,家属陪护,单位要支付陪护费。
2.评定伤残后:经劳动能力鉴定需生活护理,单位已缴工伤保险,由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按护理等级分50%、40%、30%三档。若单位未缴,相应费用单位承担。
2025-05-11 14:35: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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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职工工伤家属陪护费承担主体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停工留薪期由单位负责,评定伤残等级经确认需生活护理的,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基金支付,未缴纳则由单位承担。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时,所在单位有责任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家属陪护的,单位需支付陪护费。当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且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就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按护理依赖程度分三个等级支付相应比例费用。但如果单位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经鉴定需生活护理的费用就要由单位承担。职工遭遇工伤后,家属陪护费的承担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遇到此类问题可能涉及复杂的流程和情况。如果对工伤家属陪护费问题存在疑惑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5-05-11 13:16: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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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职工处于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所在单位有责任负责。若单位未安排护理,家属陪护的情况下,单位要支付陪护费。此时职工可与单位沟通,要求其支付,若单位拒绝,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护理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二)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若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应费用由单位承担。职工可先确定单位是否缴纳保险,若未缴纳,可要求单位支付,单位不支付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2025-05-11 12:32: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