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强行要求在低温12℃的环境下工作,不去就扣绩效,请问这个违法吗
公司的这种做法是违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分析:
劳动安全卫生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低温环境下工作,12℃的环境温度可能会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有义务保证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一般而言,对于室内工作场所的温度,虽然没有统一明确规定具体多少度才符合标准,但用人单位应提供相对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如果因工作性质等原因无法避免低温环境,公司也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暖措施,如提供保暖设备、发放保暖用品等。公司强行要求员工在低温环境下工作且不提供必要防护,违反了保障劳动者劳动安全卫生的法定义务。
工资支付方面
公司以员工不服从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安排就扣绩效的行为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绩效工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公司随意以不合理的理由扣减员工绩效工资,属于无故克扣工资的行为。员工有权获得与其劳动付出相匹配的劳动报酬,公司不能因为员工拒绝在不符合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环境下工作而扣减其绩效。
应对建议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改善工作环境、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停止不合理的扣绩效行为。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违法行为。你还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环境温度的记录、公司扣绩效的通知等,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角度分析,公司这种做法确实存在违法嫌疑,主要涉及以下两方面问题: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12℃的工作环境明显低于正常办公温度标准,可能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公司有义务改善工作环境或提供保暖措施。其次,公司以扣绩效相要挟的做法也值得商榷。绩效工资的扣除必须基于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且与工作表现直接相关。单纯因员工拒绝在不合理环境下工作就扣绩效,缺乏正当性依据。建议您可以:
1. 先收集证据(如温度计照片、公司通知记录等)
2. 与公司人事部门沟通,要求提供保暖措施或调整工作环境
3. 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坚持这种做法,您还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需要进一步帮助的话,可以带着具体证据材料来所里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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