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朋友大学毕业刚出来找工作,有一个岗位,问一下劳动合同岗位可以泛泛要怎么写呢?
你好,劳动合同是有效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未与你协商,也未签订补充协议,就应该按照原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若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8-03-13 10:00:05 回复
劳动合同上必须载明具体的岗位;
除了岗位,还应该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签订双方的基本信息等,这些都是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以上是对劳动合同岗位可以泛泛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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