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是公司自行废止了我们之间的合同,并没有与我协商终止合同,想请问一下废止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结论:差异如下。
解析: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
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
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
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
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
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
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论:差异如下。
解析:
所谓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复存在。
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
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
(1)二者的效力不同。
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
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
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
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
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好,废止合同和终止合同有如下差异,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在我们生活中常常会被误认为是一个意思,以为其都与合同效力无效有着一定的联系。但是,其实两者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其中对于效力方面也是较为明显的。
2018-02-26 16:31:55 回复
废止合同和终止合同有什么区别,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
2018-02-26 16:27:55 回复
合同终止债务关系不存在。
1.合同的终止,即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的终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债务人依法行使抗辩权拒绝债权人的履行请求,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暂处于停止状态。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间,权利、义务关系依然存在,在抗辩权消灭后,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恢复原来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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