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如期完成房屋交付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这属于严重的合同违约行为,购房者可通过法律途径向法庭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开发商未能及时交付房屋,经过催告后仍未能在合理期限(即三个月)内履行义务,那么买方则有权利申请取消该合同。当这份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对违约金的具体数值或赔偿方式无明确规定时,对于逾期交房的情况所涉及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额,可以根据相关权威管理部门在逾期期间发布的数据或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定结果,参照同区域相似类型房屋的租金水平来进行计算和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若开发商因故未能准时交付预订房屋且未就此承担相应违约金责任的行为便构成了为合同违约引发的民事纠纷事件,对于此类状况,购房者可采取法律途径向该开发企业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开发商未能如期交付预定房屋时,若经过适时而有效的催告,开发商在约定的三个月内仍未履行其义务的,那么,作为购买方的您,是完全有权提出解除签署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主张。如果在商品房买卖合约中并未明确规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以及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式,这个问题便可通过遵循相关部门于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所公开发布的数据信息,或是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区域、同类房屋的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后来判定违约金数额或损失赔偿额的标准。
2024-10-14 09:20:1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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