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解析:
在处理涉及一房两卖的纠纷案件时,判定房产归属的履行顺序应遵循以下步骤:1.首要任务是要判断涉案房屋是否完成了变更登记手续,若已完成变更登记,则变更后的受让方将被认定为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2.如无法确认上述情况,接下来就需依据支付全部或绝大多数房款方来决定最终的房产所有者;3.如果以上两项条件均不满足,则需根据购房合同的签订时间先后顺序来评定最终的房产所有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在处理“一房二卖”的问题上,其贯彻执行的顺序通常可以被分解为以下三个步骤:首先,需要对所涉及的房产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的审查;若已完成登记,那么受让人为最后的购买方;其次,如果没有发生过产权变更登记,那么接下来关键的判断因素在于,是由哪位购买者支付了全额或者较大部分的购房款项;而在第三种情形下,如果以上两种判断标准皆不适用,那么便只能依据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顺序,来明确房产的最终购买者。
2024-10-14 08:43:16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