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出现"一房二卖"现象时,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未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买方无法取得所购房屋的完整所有权;
然而,已成功办理完过户登记手续的其中一方则完全能够拥有建筑物的所有权,而另一方面,未完成过户流程的另一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要求,但是其权利范围不应超出对于获得房屋产权的合法且善意的第三人的权益加以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面对"一房二卖"的情形,根据现有的法律规范,未进行任何变更登记手续的购房者,将难以拥有其所购置房产的完整所有权。
然而,如果其中一方已成功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他便能完全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至于另一方,尽管尚未完成过户,但仍可向卖方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但其权益必须受到限制,不能超过对合法且善意取得房屋产权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护。
专业解答房地产纠纷处理包含行政调处和行政处罚,以及仲裁制度作为协商未果后的解决方案。其中,公民、法人间的产权、交易等纠纷可通过房地产仲裁解决。诉讼是关键环节,分为民事和行政两种,由法院依法审理并处理相关法律关系,确保纠纷公正解决。
专业解答面对合同纠纷,有五种策略:协商要求双方理解并陈述事实,寻求和解;调解通过第三方调停,促进双方体谅和解;仲裁由独立机构依据合同条款或协议公正裁决;诉讼则是通过法院依法审理,解决争议。这些方式旨在公平、合理地化解纠纷。
专业解答解决邻里纠纷有多种途径: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邀请中立机构介入调解;3、依法申请仲裁获得公平裁决;4、寻求警方协助进行调解;5、如以上方法无效,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专业解答首先,针对邻里关系产生的矛盾纠纷,必须遵循当事方自觉、民主地协商,以和解方式予以妥善解决的原则;其次,若经协商仍未能达成共识,各相关方有权共同寻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协助,通过调解手段化解纷争。再者,若各方无法就协商事宜达成一致或者调解失败,当事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法定程序公正裁决。
专业解答1. 协商解决途径。协商解决是指买卖双方在平等基础上达成共识并据此解决问题的方法。 2. 调解解决策略。调解则是在双方无法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且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它相关组织机构负责主持。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律师解析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相关法律包括《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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