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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预售合同上没给盖章有效吗

赵** 广西-防城港 房屋买卖咨询 2024.10.12 07:01:04 300人阅读

房地产预售合同上没给盖章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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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商品房预售合同自其缔结之日起便具备了法律约束力与强制性。
然而,倘若该预售合同未依照法定程序登记备案至相关监管机构,那么它对于第三方而言,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的合同备案环节,通常是双方在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先行完成网上签约备案工作。此项流程的时限为自签约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需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申请。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4-10-12 09:55: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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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效力在其设立之时即被赋予。
然而,若未能完成预售合同的相关备案程序,便无法对第三方产生约束力。在此,所谓“房产合同备案”主要指的是在房屋预售交易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环节,买卖双方需先行进行网络签约并备案。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此项备案工作须在双方签署合同时开始起计,并在30天内,共同按照流程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2024-10-12 08:13: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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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协议自其订立的那一刻即产生法律约束力。
然而,若未按照相关规定对此次预售合同通告物业部门进行备案登记,那么它并无法对除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产生法定效力。在房产交易中,我们通常所称的合同备案主要指在房屋预售过程中,买卖双方必须先行签订书面协议后,于签署当日起算的30个工作日内,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

2024-10-12 08:01:19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你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凭你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明,单方面申请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当然为了让开发商配合,一方面购房者要加强与开发商的协商,另一方面,购房者在买房时,可以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这样就有了保证。由于预告登记的协议书需要开发商盖章等,购房者办理预告登记需要开发商进行协助,但不少开发商出于自身的考虑,不愿配合购房者办理此项业务。按照现行规定,预购商品房应由预售人和购房人先行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对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的,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十四条中可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办理预告登记;如双方同意办理预告登记,应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申请预告登记。对按揭付款的,则应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直接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因此,办理预告登记应先行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备案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准备办理预告资料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 首期款和维修基 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送件取件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签字盖章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审批发证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你就可以领到自己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你可以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凭你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明,单方面申请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当然为了让开发商配合,一方面购房者要加强与开发商的协商,另一方面,购房者在买房时,可以在合同中予以约定,这样就有了保证。由于预告登记的协议书需要开发商盖章等,购房者办理预告登记需要开发商进行协助,但不少开发商出于自身的考虑,不愿配合购房者办理此项业务。按照现行规定,预购商品房应由预售人和购房人先行办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对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的,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第十四条中可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办理预告登记;如双方同意办理预告登记,应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申请预告登记。对按揭付款的,则应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后直接申请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因此,办理预告登记应先行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怎么办理?备案在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准备资料到房管局备案。(这一步都是由开发商必做的,具体没必要了解)准备办理预告资料由房开盖章,客户签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备案后的备案表一份,房屋登记申请表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婚姻状况证明一份, 首期款和维修基 收据复印件一份,以上复印件全部加盖房开公章。送件取件将准备好的办理预告资料带到房管局,交予经办人,3-4个工作日后,向之前交予的经办人取回资料,此时多了四份资料分别是《房屋预告登记审批表》《收费通知单》《询问笔录》《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签字盖章客户本人在《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签名按手印,开发商加盖公章。审批发证将签好字,盖好章的《房屋预告登记申请表》 《询问笔录》交予经办人审批,3-4个工作日后,客户持身份证原件,到房管局的缮证窗口,缴纳80元的预告登记费和20元的档案管理费,然后交予缮证窗口经办人,经办人打证,发证。你就可以领到自己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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