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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租赁协议期满时,如在双方自愿且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则可予以延期。此时,只需签订一份适当的延期补签协议即可。这样既能保证原有的合同条款得以延续执行,同时也只需要调整租期这一个元素就行了。倘若租金或其它相关规定有任何变更需求,亦可在此次延长合同期间内加以明确。
然而,请注意,续订后的租赁时长总计不得超过整整二十年。若超出此限制,那么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024-10-10 16:58: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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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出租即将期满之际,如双方能够就该问题达成共识,便可顺利进行续约操作。只需签订一纸补充协议来明确续约事项,即能延续原来的租房合约条款及条件,仅需将原租期进行适当调整即可。若涉及到租金或其他细节方面需要作出相应变更,亦可在此协议中详细列出相关规定。
然而,续订后的租赁期限必须限制在不超过二十年的范围内,否则超出部分将视为无效。
2024-10-10 14:59: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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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屋租约到期之际,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者,亦可相应办理续期手续。只需签订一份详尽、规范的延期补充协议,确保原有的租约条款得以延续,同时,需对原先约定的租赁期限进行相应调整与变动。
如若涉及到租金或其他关键事项变更,同样可以在补充协议中作出明确的制定和规划。
然而,此处需要特别强调和警戒的是,按照法律规定,上述所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总计不得超出整整20年之久。对于超出此期限上限者,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恕不予以执行。
2024-10-10 13:50:2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