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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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争议之际,我们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互相尊重利益的原则,以达成双方满意且利于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为首要考量。若经过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后仍无法就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我们可以依据相关合同条款或双方事先约定,请求特定机构进行仲裁裁决。
然而,如果以上途径仍然未能解决争议,那么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此获得法律的庇护与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面临房地产争议问题时,首先应该依据平等互利和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准则来达成调解方案。若经过充分协商但仍未能达成共识的话,我们可以依据先前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契约条款中的规定,提交给特定的权威机构进行仲裁裁决。倘若通过上述途径仍然无法化解矛盾的话,那便只能诉诸于司法程序,寻求法律援助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了。
2024-10-10 15:23:0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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